九三学社徐州市委员会关于新社员组织发展程序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3-07-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九三学社章程》和中共徐州市委统战部颁发的《徐州市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规程》,结合九三学社徐州市委实际情况,经市委会讨论,制定本意见。
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可申请加入本社。加入本社的组织发展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
(1)凡属九三学社发展范围内,愿意遵守《九三学社章程》,没有加入其他党派,自愿要求加入九三学社的人士,由本人向所在地区、单位的九三学社基层组织递交书面申请和个人简历(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科研成果、论著、获奖情况等)。若申请人所在单位没有社的基层组织,可直接向九三学社徐州市委组织部提交,由九三学社徐州市委组织部指定基层组织接受。
(2)基层组织或九三学社徐州市委接到书面申请后,对申请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考察,并与其所在单位的中共党组织沟通情况,听取意见。经过初步审查,具备加入九三学社要求的,列为发展对象。
2、培养教育
九三学社基层组织在接收申请人申请,经初审并确定可列为发展对象后,应指定两名社员对申请人进行联系培养,帮助申请人进一步了解社的历史、性质、任务、章程及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联系培养期间,社的基层组织可邀请申请人参加社的有关活动,要求申请人写学习心得或思想汇报至少一篇。培养期限一般为6个月。
3、组织考察
(1)社基层组织或九三学社徐州市委组织部安排专人到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中共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听取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意见、所在单位九三学社社员意见、所在单位群众意见,取得书面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等,重点考察发展对象对中共方针政策路线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申请人经联系培养、考察合格后,基层组织指派联系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申请人考察意见表》。基层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支委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基层组织和两名入社介绍人在《九三学社申请入社登记表》(一式两份)上签署意见,加盖支社或基层委员会的公章,报九三学社徐州市委组织部。
4、批准入社
(1)社市委组织部审查基层组织所报各项材料汇总后,报送中共徐州市委统战部党派处接受指导,听取建议。
(2)将拟发展新成员相关材料呈报九三学社徐州市委主委会议讨论通过。
(3)根据社市委主委会议决定,由主委或委托副主委召集九三学社徐州市委会议,由各支社主委分别介绍申请人相关情况,经讨论评议,同意通过方可准予入社。
(4)九三学社徐州市委组织部在收到申请人的《九三学社申请入社登记表》后,将社市委会通过的审批意见填写在“申请入社登记表”内。并注明批准日期(批准入社时间以社市委会审批时间为准),并加盖九三学社徐州市委公章。
(5)九三学社徐州市委组织部将一份《九三学社申请入社登记表》报送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层报九三学社中央备案。一份由九三学社徐州市委会存档。
(6)社市委组织部建立民主党派成员登记表,并报送中共徐州市委统战部备案。
(7)九三学社徐州市委组织部向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发入社通知书,并向新社员拟编入社基层组织发报到通知。
5、组织新社员学习
九三学社徐州市委有计划地安排新社员参加九三学社各级组织新社员培训学习班和徐州市委统战部民主党派新成员培训班。
本社新社员发展程序意见经九三学社徐州市委员会议讨论后实施,由九三学社徐州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三学社徐州市委员会
2013年5月29日